家屬來訪注意事項
電洽
一、 本中心探視時間為週一到週六,須先電話預約
時段,午休時間12:00~下午14:30請勿探
視,為維護住民良好之休養環境請依探視時間
探視。
二、 身體不適(如感冒、發燒、咳嗽、腹瀉等
症狀)之家屬請暫停探視。
三、 攜帶藥物時請交護理人員以免住民誤服時間或劑
量,不提供住民其他未經醫師處方之藥物、或民
間偏方。
四、 攜帶食物餵食住民時,請先徵詢護理人員是否適合,以免造成嗆咳導致吸入
性肺炎或影響血糖變化,並謝絕家屬擅自提供其他住民食物。
五、 不攜帶任何危險物品給住民,如刀具、打火機等具火源性物品或法定違禁品
到本中心。
六、 探視期間請請勿大聲喧嘩、不推銷販售物品、騷擾住民及工作人員等。
七、 探視住民時如發現住民有任何異狀或照護問題請立刻通知現場工作人員處理。
八、 探視住民時餽贈物品或金錢,如無完成代管程序中心不負保管責任。
九、本中心全面禁煙,本中心完全禁止陪住留宿。
十、訪客如欲將住民接外出,請向護理站請假及詢問是否需備藥物。
十一、在衛生單位通報有疫情傳播時,請家屬配合進入機構前戴口罩、洗手或
使用酒精性乾洗手、檢測體溫等措施,疫情期間請配合最新防疫或限訪
措施。
十二、家屬、住民若有違反注意事項時本中心應有處理、調整、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