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民生活注意事項
電洽
一、 不攜帶及置放危物如:電鍋、瓦斯爐、
電磁爐、微波爐、打火機等具火源性危
險用品,如有發現,一律請家屬攜回處
理。
二、 不私接耗電產品,如有3C產品充電請交
付護理站統一日間充電,以免發生危險。
三、本中心全面禁煙、禁酒,及法定違禁品。
四、禁止任意進入辦公室、廚房。
五、愛惜資源、公物,隨手關閉電源、水源;公物使用後請放回原處,
損壞時應負賠償責任。
六、每一床頭皆安裝緊急拉鈴,身體若有不適,或需協助時可通知照護人員處理。
七、午休及夜間睡眠時間,禁止大聲喧嘩,若收聽廣播、看電視節目,應保持
適當音量,以避免妨礙他人睡眠。
八、電視開放時間早上九點至中午十二點;下午三點至晚上九點。
九、不隨地大、小便、吐痰及亂丟物品。
十、不隨意自行更換床位、中心照護適時依住民狀況調整適當床位。
十一、能參與中心內安排之活動,維持健康身心並保持與他人良好之互動。
十二、與他人和睦相處,互相合作,不與人爭吵、打架,如有問題,應由工作
人員來協調處理。
十三、住民、家屬如有意見表達,可直接向工作人員反應,本中心會立即了解
並適當處理,勿有情緒謾罵情事。
十四、為維中心住民安全,不自行離開中心,若需外出應先請假並由家屬陪伴。
十五、為維護住民良好之休養環境依探視時間會客,午間休息時間 12:00~14:30
暫停探視,疫情期間得依狀況公告調整,敬請配合。
十六、本注意事項從入住日起遵行。